從應聘到(dao)面試
陷阱一:收費名目花樣多(duo)
如今求(qiu)職(zhi)者在(zai)海量的招(zhao)聘信息前“天(tian)女散(san)花”,但真正有回音的卻不(bu)多(duo)。廣(guang)種薄收令人(ren)心煩,偶(ou)爾接到(dao)(dao)面試電話就(jiu)容易讓人(ren)失(shi)去(qu)戒備。當求(qiu)職(zhi)者跑(pao)到(dao)(dao)用(yong)人(ren)單(dan)位(wei)面試,有時會遇(yu)見單(dan)位(wei)收取(qu)“檔案(an)費”、“押金”、“光盤費”、“體(ti)(ti)檢費”等等收費要求(qiu),這些費用(yong)還不(bu)便宜,大多(duo)成(cheng)百上千,單(dan)位(wei)還頭(tou)頭(tou)是道:我們招(zhao)人(ren)需(xu)要成(cheng)本。
國家勞動力市場有管理規定:不允許招聘單位收取任何押金或是其他類似的費用。一家單位真正有招聘需求時,怎么會設置收費這樣的門檻?所以遇見面試拉起收費大旗的單位一定要堅決說“不”,因為這種費用的背后幾乎百分百是騙局!
陷(xian)阱二:假招聘,真推銷
給你一份產品,要求你在一周內盡力推銷,并以此作為考核應聘者的測試。《水煮三國》中給大家講過這樣一個故事。最近,這種考察模式似乎從“超女”類活動中得到了真人體驗式的啟發,越來越多地出現在一些正規企業的招聘題板之上。不花一分錢,就能既簡單地找到銷售高手,又能解決當前業績問題,可謂一箭雙鵰。更令人疑惑的是,似乎沒有法規明確這樣的行為合法與否。可是仔細琢磨會發現,這樣的招聘方式無法防止作弊,缺乏公平性。如果招聘單位無法堅持一個相對公平的選拔模式,其動機就非常值得懷疑,他是否在暗示求職者自己買下產品以換取就業機會呢?這樣的企業怎能值得托付自己的職業生涯?
陷阱三:個(ge)人信(xin)息(xi)要保護
面試時需要提供個人身份信息以及身份證件是司空見慣的。可是部分不自覺的單位索取的信息未免過于詳細,諸如家庭成員、居住條件、收入水平等等,很多私人信息令求職者躊躇不已,到底填還是不填?更有甚者,尚未面試,不少單位已拿起別人的身份證復印,說要留檔。可是,身份證復印件結合求職者填寫的信息,真不敢想象一旦招聘單位有惡意的話,求職者會多出多少自己根本不知道的信用卡、手機號。
簽訂(ding)勞動合同不可馬(ma)虎
陷阱一:先做后簽少保障
目前很多(duo)用人單位(wei)都做不到先簽(qian)合同(tong)(tong)后(hou)上(shang)班(ban),這(zhe)是現狀(zhuang)的無奈。但是有(you)些單位(wei)里好幾(ji)個月的求職者還沒(mei)有(you)簽(qian)合同(tong)(tong),這(zhe)是值得(de)警惕的。特別(bie)是對于簽(qian)訂就業(ye)協議書的大(da)學生(sheng)來說(shuo),畢業(ye)后(hou)必須再簽(qian)訂一(yi)份勞動合同(tong)(tong),否(fou)則就業(ye)協議書中的條(tiao)款無法適時終(zhong)止效力(li),在(zai)違約(yue)金等方面會給應(ying)屆生(sheng)造(zao)成(cheng)很多(duo)不便。
為了防止單(dan)位(wei)(wei)故意不和求職者簽訂勞(lao)動(dong)(dong)合同,勞(lao)動(dong)(dong)和社會(hui)保障部《關(guan)于確立(li)勞(lao)動(dong)(dong)關(guan)系有關(guan)事項的通知》強調:“用(yong)人(ren)單(dan)位(wei)(wei)提出終止勞(lao)動(dong)(dong)關(guan)系的,應當按照勞(lao)動(dong)(dong)者在本單(dan)位(wei)(wei)工(gong)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(gong)資的經濟補償金。”
陷阱二:文字(zi)游戲要(yao)看清
你的勞動合同上有沒有規定離職后不能去同行單位?你的勞動合同上有沒有規定培訓違約金?你的勞動合同上是否禁止你兼職?有多少人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仔細看過了每一個條款?
中國人比較好面子,覺得仔細看就是對單位不信任。可是求職者是否知道近兩年來,單位里的勞動合同越來越厚,因為單位越來越有利用勞動合同保護自己權益的意識了!在實踐中吃了虧,單位很快會在勞動合同中將漏洞補上。于是,一份份格式的勞動合同對求職者的限制也越來越多。因此求職者也要大膽地仔細閱讀合同條款,對于自己理解不明了的條款應勇于提問,這樣有利于雙方的溝通,也預防將來發生矛盾。